法庭在两个月后。
我坐在被告席上,穿着灰色的号服,手上还戴着手铐。
脸上的纱布已经拆了,但肿胀还没完全消退。镜子里的那张脸我已经不认识了——它确实像顾清澜,但又不完全像,更像是某种拙劣的仿制品,僵硬、别扭、不自然。
法官在宣读判决:“被告人柳眠,犯盗窃罪。。。。。。”
我没在听。
我的目光落在旁听席上。
顾清澜坐在第三排,穿着深蓝色的套装,头发还是挽成低马尾,表情平静得像在看一场与自己无关的戏剧。
我们的目光对上了。
她看着我,没有愤怒,没有轻蔑,甚至没有任何情绪。只是静静地看着,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然后她移开了目光。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警走过来,要带我离开。
我站起来,最后看了一眼法庭。
阳光从高窗透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格一格的光影。我看见窗玻璃上映出我的倒影——那张陌生的脸,肿胀的、僵硬的、不属于任何人的脸。
我想起面试那天,我坐在顾清澜对面,哭着说自己交不起房租,说自己想要一个机会。
我当时是真心的。
至少我以为是真心的。
但现在想想,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是从第一次穿上她的衣服开始?还是从戴上那条项链开始?还是更早,从我决定离开小镇,去上海闯荡的那一刻开始?
法警推了我一下:“走吧。”
我转身,跟着他往外走。
经过旁听席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
“就是她啊。。。。。。”
“整成那样,也太吓人了。。。。。。”
“听说她还结婚骗了彩礼。。。。。。”
我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出法庭。
走廊很长,尽头是通往看守所的专用通道。我走着走着,突然看见墙上有块玻璃。
我停下脚步,看着玻璃里的倒影。
那张脸我已经认不出来了。
它既不是柳眠,也不是顾清澜,而是一个四不像的怪物——拼凑的、扭曲的、彻底失败的仿制品。
“走。”法警催促。
我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身后,法庭的门缓缓关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像一口棺材的盖子,彻底合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