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需要时间。
不是时间准备打仗,是时间花钱。
自从当上什长之后,温秀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当官不挣钱,花钱。
首先是马。
步兵什长按规矩不配战马,行军打仗全靠两条腿。
但温秀在守城那几天就明白了,战场上有没有马,是天壤之別。
追马嗣勛那次,如果他骑的不是那匹从战场上捡来的老马,根本追不上。
如果他有匹好马,也不会被马嗣勛一槊打下马来,差点把小命丟了。
於是他咬咬牙,花了一百二十贯,从马贩子手里买了一匹河曲马。
这马四岁口,枣红色,骨架大,四肢粗壮,跑起来四蹄生风。
马贩子拍著胸脯说这是军马退下来的好货色,温秀不懂相马,但他骑上去试了试,確实比他那匹代步的老马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应该能承受他身穿重甲奔袭!
马买了,马具也不能差。
一副好马鞍花了十五贯,韁绳、马鐙、马褥子又花了五贯。
光这匹马,就把他那笔“巨款”啃掉了小一半。
然后是兵器。
军械库配发的横刀倒是有,但都是大路货,钢口一般,砍几个人就卷刃。
温秀在守城那天吃过亏,横刀被马嗣勛一槊打断,差点要了他的命。
从那以后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兵器是拿来保命的,不能省。
他找了一家铁匠铺,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匠人,据说以前给牙兵都头们打过刀。
温秀花了四十贯,请他锻打了两把横刀,用的是摺叠锻打的工艺,钢层叠了十几层,刃口淬火淬得恰到好处。
老板拍著胸脯说这刀砍铁不捲刃,温秀试了试,一刀砍断了一根铁钉,刃口连个白印都没有。
“好刀。”
温秀赞了一声,又花了八贯打了一把短刃,贴身藏著,当最后的手段。
再然后是鎧甲。
配发的明光鎧是制式的,穿在温秀身上大了整整一圈,甲片晃荡,跑起来叮噹响。
打仗的时候穿著不得劲,还影响动作。他找了甲匠,花十贯把甲片重新裁了一遍,內衬换成了两层厚绢,穿在身上贴服多了。
李横看到他的新装备,眼睛都直了。
“你小子哪来这么多钱?”
“守城的赏钱。”
“全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