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了。
他知道了为什么他会在午休的时候偷偷溜出去买水,因为于殇煦不在教室里,他坐不住。
他知道了为什么他会在英语卷子上花那么多时间,因为于殇煦会批改他的卷子,会写下工整的批注,会说“进步了十分”。
他知道了为什么他会在运动会的时候拼了命地跑三千米,因为于殇煦初中的时候跑三千米被绊倒了,他想帮他跑一个第一回来。
他知道了为什么他会在便利店的巷口停下来,因为那条巷子通往公交站台,而于殇煦曾经在那条巷子里被人说很难听的话,他不想让那样的事情再发生。他知道了为什么他会在半夜十二点的时候盯着一个对话框发呆,因为他在等一个人的消息,那个人会说“晚安”,会秒回,会在他说了“晚安”之后也说了“晚安”。
他知道了。他全都知道了。
原来我所有的反常、所有的在意,都只是因为——
我喜欢上你了。
一念起,才惊觉早已沦陷。
不是今天才喜欢的,不是昨天才喜欢的,不是上周才喜欢的,是更早的,早到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也许是他第一天坐到于殇煦旁边的时候,也许是他第一次看到于殇煦读英语课文的时候,也许是他第一次吃到于殇煦给的薄荷糖的时候,也许是他第一次在走廊上看到于殇煦没有拿书、只是站在那里看天空的时候。
他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时候,他只知道一件事——当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于殇煦的时候,他已经喜欢了很久很久了,久到这份喜欢已经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像他的胃、他的心脏、他的血管一样,不需要刻意去感受,它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从来都在那里。
他把被子拉过头顶,在黑暗里蜷缩成一团。他的心跳很快,快得他觉得整个床都在跟着震。
他的脸很烫,烫得他觉得自己在发烧。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他终于承认了一件他逃避了很久很久的事情。
他喜欢于殇煦。
他喜欢他的同桌,那个话少的、安静的、克制的、无懈可击的、把糖纸折成方块放进口袋里的、提前一周买保温杯的、在书包里放胃药的、说“你也是”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极小弧度的于殇煦。
莫淮栀喜欢他。
我喜欢他。
喜欢他。
他在心里把这个重复了三遍,每一遍都比上一遍更清晰,比上一遍更重,都像是在他的心脏上刻下一道痕迹。刻完了,他安静下来了。
心跳慢慢恢复正常,脸上的温度慢慢降下来,手指不再发抖。他躺在黑暗里,睁着眼睛,看着什么都看不到的天花板,忽然觉得很平静。
那种平静不是于殇煦那种“看了也不会改变什么”的平静,而是一种更深的、更暖的、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的平静。
他拿起手机,打开备忘录,看着那行字——“我是不是喜欢上于殇煦了?”他把“是不是”删掉了,改成了“是”。
“我是喜欢上于殇煦了。”
他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锁了屏幕,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把被子裹紧,闭上了眼睛。窗外的风吹过来,吹得窗帘微微晃动,那一道橘黄色的光在地板上晃了晃,像在跟他说晚安。
他没有做梦。或者说,他做了,但他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在睡着的最后一秒,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最后一个画面——于殇煦坐在他旁边,手里拿着笔,低着头写卷子,阳光从窗户外面照进来,落在他握着笔的手上,把那双手照得几乎透明。莫淮栀在那个画面里看着于殇煦的侧脸,在心里说了一句话,没有出声,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我喜欢你。
他在那个念头里,沉入了很深很深的、没有梦的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