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前的呼吸停了一瞬,他迟疑地点点头,我抱着他的头,摸他的头顶,”噢,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记得嗓子被毁之前的事?”
他再次点头。
……我觉得自己命好苦。
我深吸一口气,微笑着抬起他的下巴,目不转睛看了一会他颠倒众生的脸,一下子就顺气了。
“好,好,失忆了也没事,反正你记不记得也没差,总之,你好好养伤,不要乱走,只要记得一点,我是你男朋友就行了。”
我看见他慢吞吞点头,才觉得心中石头落地,如释重负。
脑子里一团乱麻,又顾及着去挣钱,不自觉就想挣脱他的怀抱,他却不撒手,“……干嘛。”
沈檥漂亮的眼睛和我对视,水亮水亮的,我仿佛看见他的眼睛在说,不要离开我。好吗?
明明没有泪水,却饱含恳求脆弱。
我又想叹气,这几日来,我叹息的次数早记不清了,对他的无奈纵容却一次又一次根深蒂固。
“沈檥,放开我。”
我不由带上了命令语气,我总觉得说软话他不见得会听。
雏鸟都不像他这样依赖别人,沈檥将我钉在床边坐着,他撑起上半身,柔弱地靠在我身上,高挺的鼻梁抵在我的锁骨,弄得我发痒,有温热的液体沾在我的脖子上,我突然觉得,他这样柔软。
他现在的记忆退回到刚失去嗓音的时间,他的煎熬我想得到,我不想离开他了。
“沈檥,不要哭。”你的泪水在融化我的心。
那些时候,他快成一个泪人,一个不入流的歌手没有嗓子,就如鸟没有翅膀,还被扔出鸟巢自生自灭。而我的痛苦不亚于他。
最初,我心怀目的故意接近他,他也知道,所以他用尽他的一切,声音,身体,金钱,无论怎样沈檥都要留住我。我笔下画了无数张他的肖像,可心里没有他——我一直那样认为,直到他的嗓子被毁,我们两个不入流的东西苟且在出租屋。他发他的疯,我发我的怒。
我那么恨他,可我没有走,人真的很复杂,从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爱他,我那么恨他,利用他,他还爱我,我还爱他。怨怼遮不住我们的心跳。
作为一个人,我选择和他生死与共,所以我没有,也不会离开他,但他不相信。
可怜年少不知错。
我见不得他哭,他一哭,我的心就快碎掉。“沈檥,我不会走,不要难过。”我只是这样说,他就没有再哭。
我低了低头,嘴唇碰到他的额头,我说:“我们会活着的。”只要活着,就有说爱的资本。爱情是下等人的奢靡,是我们的悬梁之绫,轻轻挂在房梁上,吊起与世界的联系,苟延残喘。
或许是因为失忆,他的眼睛好纯净,像他曾经送给我的戒指上的钻石,可惜后来被我们卖掉了。他看着我,委屈得说不出话,我就也无话可说,慢慢抽走自己的手,他的目光跟着我的动作走。
跨步到门口,他也失魂落魄了,我于是对他笑,说:“宝贝,不要老黏我。”
他就摇摇头,也学我笑,仿佛春和景明,我很少见到他这般笑颜,这下情绪阴霾一扫而空,我一身轻松地踏入阳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