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什么都安排好了,脸上一副自信的样子,温茜就只好跟着她往外走,咳咳,是往首饰楼的方向走。
如果问她为什么愿意陪着胡蝶儿出来,那自然是因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金子!
“我给你说,我有一把金剑,纯金的,就是在京城没带来,如果以后有机会,我让你看看。”胡蝶儿抓着温茜的胳膊兴奋的说。
那可是她最喜欢的一把剑,她来边城的时候想带着的,但因为是黄金的,她姑姑不让她带,所以就留在京城了。
温茜:“……”
一时之间,她竟有些分不清蝶儿是喜欢黄金,还是喜欢武器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5章第55章玉袅
温茜想了想说:“等回去我请你看我的大金镯子?”
毕竟做人要礼尚往来的嘛!
听到大金镯子的胡蝶儿都木了,她看着温茜问:“你为什么要买金镯子?”
金子这么好的东西,做成别的东西不好嘛,镯子多俗啊。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啊。”温茜想都不想的说。
说完这话,她也看向胡蝶儿……
就这么说吧,如果不是胡蝶儿及时向她的大金镯子道歉,她们两个差点就要分道扬镳了!
而且为了两人岌岌可危的友情着想,等到了首饰楼,胡蝶儿去找人订金子做的长枪,温茜则是去看金首饰,趁着青冉姐没来,温茜订了一套金首饰。
什么叫做一套,就是从头到脚全都是金的,她挑的形状,由首饰楼这边的老师傅给坐做,一个月后来拿。
因为两人是分开订做的东西,彼此不知道对方订做了什么,所以等离开的时候,两人还是好朋友,也默契的不提自己订做了什么。
离开首饰楼,胡蝶儿摸着肚子说:“我饿了。”
她一心来首饰楼,都没顾上吃晚饭。
同样没吃晚饭的温茜也摸着肚子说:“我也饿了,咱们去哪儿吃晚饭啊?”
让她回去做饭,那是不可能的!
两人再次对视一眼,默契的直奔酒楼而去,出都出来了,怎么能不吃点好的呢?
胡蝶儿在旁边说:“你别怕,只要咱们回去的时候给两个小孩带点好吃的,他们就不会闹,我有经验。”
对于哄孩子这事,她是相当有经验啊。
“我不怕。”温茜看她一眼悠悠的说。
就算闹,那俩孩子也不会闹她,所以她不需要安慰。
胡蝶儿:“……”
这可真是她的好朋友。
一路磕磕绊绊的到了酒楼,两人直接在楼下靠窗的位置坐下,点菜,因为是晚上,再加上温茜不喝酒,所以蝶儿也只多要了一壶茶。
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胡蝶儿托着下巴说:“和京城相比,我还是更喜欢这里,这里更自由一点。”
不是因为这里时不时打仗,也不是因为在这里能让她上战场,而去因为这里的人看着更有活力,更有奔头,而不像是京城,哪怕是天子脚下,也有许多普通百姓惶惶恐恐。
“大概是因为这里的官少。”听懂胡蝶儿话里意思的温茜笑着说。
京城那是什么地方,一个国家的中枢,随便惹到一个人,说不定就是哪个官员家里的亲戚,啧啧,在那样的情况下,普通老百信很害怕的好嘛!
哪像边城啊,唯一的敌人就是大越,而面对大越也不用忍着,拿着菜刀上就是了,打赢了是赚的,打不赢……
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还别说,这么一想,觉得在这里呼吸都顺畅了!
胡蝶儿轻哼一声说:“反正我喜欢这里,下次表哥再想把我送回京城,我就让表嫂在这里给我找个婆家。”
这样她就不用在县衙住着,也不用让她往外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