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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英踏歌(第1页)

假期的最后一天,我裹紧洗得发白的校服外套,去了萧逸家作礼节性回访。

班阿姨依旧热情得让人招架不住,一把将我拉进屋,不住地往我手里、口袋里塞满各种零食——大白兔奶糖、话梅、烤红薯干……仿佛我逃难归来。

“快吃!别饿着!”她笑得眼角褶皱都舒展开来。

萧逸早已等得不耐烦,一把将我拽进书房。

书桌上铺满涂鸦草稿,铅笔屑散落如雪。

他眼睛发亮,如同点燃了两簇星火,激动地挥舞着铅笔,仿佛执掌千军万马的令旗:

“社刊!书童,我们必须有自己的社刊!”

“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萌芽》!第一期你必须供稿!散文、诗歌,哪怕你写篇‘从军笔记’也行!”

看着他眉飞色舞、充满干劲的模样,我心底那点几乎被生活磨平的文学星火,竟也被重新点燃。

“好!”我笑着应承。

周一的晨会上,秋日阳光为校园镀上一层温润的金边。

校领导在主席台上用洪亮的声音宣读国庆晚会的获奖名单:

“高一三班曹鹤宁,古典舞《踏歌》,荣获一等奖,奖励人民币二百元——”

台下瞬间爆发出如潮掌声。

我稳步上台,接过那个装着二十张“大团结”的厚重信封。

这笔钱,加上此前因市历史、地理双科第一获得的二百元奖金,对我而言,堪称一笔巨款。

下午,妈妈来学校送换季衣物,还有几罐她亲手腌制的咸菜糟辣子,酸香扑鼻,是家的味道。

我在宿舍楼下接到她,将她引至一棵安静的梧桐树荫下。

“妈妈。”我轻声唤道。

随即不容分说地将两个厚厚的信封,共四百元,郑重塞进她那双布满老茧与裂口的手心。

“您拿着,留着给我和弟弟交学费。”

妈妈明显愣住了,低头看着那沓厚厚的钱,手微微发颤,下意识就要推回来:

“这怎么行……这是你用功读书、辛苦练舞挣来的荣誉!你……你自己留着,买些书,或者……买件像样的新裙子……”

“妈妈。”我打断她,双手紧紧握住她想要退缩的手,语气异常坚定,“家里用钱的地方多。我能靠自己挣学费,心里比得了奖还高兴。您就让我……为这个家分担一点。”

她抬起头,嘴唇嗫嚅了几下,最终什么也没说。

眼眶迅速泛红,小心翼翼将信封折好,放进贴身衣兜,还不放心地用手在外按了按。

那一刻,她眼中泪光闪烁,脸上却绽开一个比秋日阳光更温暖的笑容——

那是母亲看见孩子长大的欣慰,也是贫瘠岁月里最奢侈的光。

一周后,在萧逸的奔走下,“孤英文学社”首次采风成行。

地点定在我家所在的擒龙村。

那天下午,我还在菜地里摘取凌晨要挑去市里卖的青菜。

听到村口传来同学们喧闹欢快的笑语声,我才直起酸痛的腰,拍掉手上的新鲜泥土,笑着迎了上去。

这一次,我做了更“深入”的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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