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写完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是凌晨三点十七分。他坐在那间八平米的出租屋里,面前是一台用了七年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右下角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白斑,是两年前摔出来的。窗外有雨,不大,打在空调外机的铁皮上,嗒,嗒,嗒,像一个走不准的钟。他靠在椅背上,把双手举过头顶伸了一个懒腰,脊椎发出几声干涩的响。屏幕上那个文档的标题叫《长夜行》。他写了四个月,十二万字,讲的是一个在县城开夜班出租车的人,每晚载着不同的乘客穿过那些他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的街道。那些乘客有刚下晚自习的高中生,有喝醉了的工人,有去火车站接人的年轻女人,有从医院出来、手里攥着一袋药的中年男人。司机在他们下车以后,总会多停一会儿,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们走远。故事的最后一行是这样的:他把车停在路灯底下,熄了火。后视镜里没有人了,但他还是看了很久。程砚盯着这一行看了大概五分钟,然后存档,关闭文档,把电脑合上。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雨还在下,街上没有人,路灯照着湿漉漉的柏油路面,像一条正在融化的大河。他站在那里,觉得自己应该高兴。十二万字,完成了。这是他写的第四本书了,前三本都出版了,都卖了,都有人读过。但他没有高兴。他站在那里,看着窗外的雨和那条空无一人的街,觉得那辆车还在那里停着,后视镜里始终是空的。第二天早上他醒得很晚。手机上有两条消息,一条是编辑发的:稿子看完了,下周开会聊。一条是大学同学发的:程砚,你最近在干嘛?同学群都炸了,说陆一舟要结婚了。陆一舟。程砚握着手机,没有立刻点开那条消息。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壁是白色的,上面有一道细长的裂缝,从天花板一直伸到踢脚线。他看着那道裂缝看了很久,然后重新拿起手机,点开了同学群里那个的链接。是一张电子请柬,浅蓝色的底,白色的小花,新郎名字旁边是新娘的名字。新娘姓林,他不认识。新郎那一栏写着陆一舟,三个字,跟十年前他在大学的布告栏上看到的那三个字一模一样。他退出链接,放下手机,坐起来,去洗脸刷牙。他挤牙膏的时候发现牙膏管已经扁了,他用力挤了挤,挤出最后一点白色的膏体,刷完了,漱了口,把空管卷起来扔进垃圾桶。他看着垃圾桶里那卷瘪掉的牙膏皮,心想,一个人用完一支牙膏需要多久?大概一个月。他刚才挤的是一支牙膏的最后一次。这意味着他又用完了一整个月的早晨,而没有什么变化。他去吃早饭。一碗白粥,一个煮鸡蛋,一碟榨菜。吃完了把碗洗了,擦了桌子,把垃圾袋系好拎到门口。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给编辑回了一条:好,下周见。然后他犹豫了很久,在陆一舟的请柬下面找到发送祝福的按钮,输入了四个字:恭喜,幸福。又删掉了,重新打了五个字:好久不见,恭喜。然后点了发送。他没有等回复,把手机放进口袋,拿了钥匙出门散步。他住的这片是老小区,楼与楼之间隔着狭窄的通道,两旁停满了车。他走得很慢,双手插在口袋里,像一个没什么急事的人。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走反了方向——本来想往东边公园走,却拐进了西边那条去地铁站的路。他停下来,看了看四周。路口的便利店换了招牌,超市门口的摇摇车换了一辆新的,旁边那棵他以前总在树下等人的槐树还在。他想起上大学的时候。文学院和理学院之间有一片操场,操场边上种了一圈槐树。那时候他每个周二下午都在那棵最大槐树底下等人——等陆一舟,他隔壁宿舍的、读物理系的、会弹吉他的、笑起来声音很大的人。他们每周二下午一起吃饭,有时候吃食堂,有时候吃后街那家牛肉面。陆一舟总是比他先到,坐在槐树底下看书或者发呆。程砚远远就能看见他,看见他低着头,后颈那一截被阳光晒成浅棕色。程砚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看陆一舟的时间比别人长,是大二上学期。那天他们吃完饭往回走,陆一舟走在他左边,在说某个物理公式他老师讲错了一个符号。程砚侧过头看他的侧脸,阳光落在他的颧骨上,他说话的时候喉结上下动着,像一颗在轨道上运行的星星。程砚看了他大约三秒,然后移开了视线。他那三秒里想的是:这个人的喉结原来长这样。他想完以后又看了三秒。后来他花了很长时间来解释这三秒的延长线。他告诉自己那只是观察,写东西的人总是这样。他写小说的时候会花很多时间观察人物,他们的手指怎么放、走路的时候先迈哪只脚、说话的时候眼睛看哪个方向。陆一舟只是他观察的对象之一,他这样对自己说。但那个没有维持多久。大三的时候他在一篇小说里写了一个人物。那个人学物理,喜欢坐在槐树底下看书,笑起来声音很大。那个人跟主角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在深夜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那个人没有名字,从头到尾作者只用了来称呼。程砚写完那篇小说的时候发现,他把那个写在了一个他没有明说、但他自己知道的位置——主角在结尾坐在槐树底下,风把书页吹乱了,他按住书页的时候想:如果这一刻永远不结束就好了。,!那篇小说的结局是他后来出版的第一本书的最后一篇。他记得他把那篇发给陆一舟看的时候,陆一舟回了一段语音:你这篇写得真好啊,那个是谁?我认识吗?程砚听着那段语音,说:虚构的。虚构的三个字说出去以后,他就把那个位置封住了。他在那之后写了很多别的人、别的事,再也没有把那个放进去过。大三下学期,陆一舟跟一个外校的女生在一起了。程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他在图书馆自习的时候听见前面两个人在聊天,说陆一舟的女朋友今天来了。他正在看一本文学理论,那一页的内容他读了三遍都没有读进去。他合上书,走出去,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走廊的尽头有一扇窗户,外面是一棵槐树,树底下没有人。那天晚上陆一舟回宿舍以后,程砚坐在床上看书。陆一舟推门进来,笑着说了句程砚你猜我今天干了什么。程砚说猜不出来。陆一舟说我谈恋爱了。程砚说我知道。陆一舟说你怎么知道,程砚说听说了。对话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有人追问你是听谁说的,没有人说你觉得她怎么样,没有人说祝福我们吧。程砚在那段沉默里翻了一页书,发现刚才看的还是同一页。他假装自己读进去了。陆一舟大概是觉得他忙着看书,就转身去跟其他人聊天了。程砚后来写了第三本书。那本书的主角是一个在深夜开出租车的司机。他跟编辑说这个题材是因为晚上坐车的时候觉得那些街道特别适合讲故事。编辑说好,你写。他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个司机在每一章结尾都会在后视镜里看很久。他看的是每一个下车的人,但作者知道,他在看的其实是一个特定的、永远不会上车的人。陆一舟结婚那天,程砚没有去。他发了那条祝福之后就没有再看手机。他把手机静音放进了抽屉里,在出租屋里待了一整天。下午的时候他坐在书桌前,看着电脑里那个刚刚写完的《长夜行》,读到最后一行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那个司机在熄火以后看后视镜,后视镜里没有人。他写这一行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写的是一种,现在他忽然明白过来,他写的是一种知道不会再有人来了,但停一下没关系的。他把文档重新打开,在最后一行后面加了一段:他看了很久,久到路灯闪了一下。然后他拧钥匙发动了车,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从路灯底下开了出来。后视镜里的街道开始往后退,一座一座的路灯从他头顶上掠过去,像一排正在熄灭的星星。他开到了下一个路口,绿灯亮了,他踩了一脚油门。他没有再回头看那棵槐树。他加完了这一段,保存,合上电脑。他坐在椅子上,觉得胸口那个位置忽然松了一些。不是因为写完了,是因为他在结尾让那个司机开走了。他还坐在那辆车上,但车动了,离开了那盏路灯。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天快黑了,对面的楼亮了几盏灯。他看见自己映在玻璃上的影子,模糊的,半透明的,像一页还没有被写字的纸。他看了那个影子一会儿,然后开了灯。灯光把那个影子盖住了,窗玻璃重新变回了玻璃,能看见外面那些亮起来的窗子。他想,写故事的人知道所有角色的结局。他知道出租车司机会在清晨把车开回停车场,知道那个高中生在暑假结束以后去了另一个城市,知道那个醉酒的工人第二天醒过来还活着。他知道每一个他写出来的人下一步会遇见什么、会在哪里停下来、会在什么时候说最后一句话。但他不知道自己。他不知道明天会不会继续写下一本。不知道下周见到编辑的时候,对方会说什么。不知道那条发出去的祝福会不会被回复。不知道那棵槐树是不是还在,树底下有没有人在等人。他站在自己映照出来的夜色里,像一条站在岸边的鱼。他写过的那些角色在书页里各自安好,而他在书页外面,在一间八平米的屋子里,在一条写完了结尾、但还没决定下一步往哪开的路上。他回头看了看桌上那台合拢的笔记本电脑。它在那里,旧旧的,屏幕右下角有一块白斑。它里面装着十二万字,装着那个出租车司机的一生,装着后视镜里的那些夜晚和那些人。它很重,又很轻。程砚看着它,想,如果他自己是一篇小说的话,作者大概会把最后一句话写在他的什么地方?他想不出来。但他觉得那个未知也没什么不好的。未知的意思是,故事还没有结束。他还在页面上,空白的、干净的、等待着下一句话的页面上。他还不知道那句话是什么,但他的手还没有离开键盘。他坐回桌前,打开了电脑。屏幕亮起来的时候,那块白斑还安安静静地待在右下角。他新建了一个空白文档,光标在左上角一闪一闪的,像一个在等他先说话的人。他把手放在键盘上,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下了一行字: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只是把车从路灯底下开了出来,看见前面的路是亮的。他把这行字读了一遍,又读了一遍。然后他保存了文档,给它取了一个名字——还在写。窗外的路灯亮了。程砚看了看那盏灯,又看了看屏幕上的那行字。他伸手把台灯调亮了一格,靠在椅背上,开始想下一句。:()银河系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