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顶点小说>银河系系 > 第639章 旧院春风(第1页)

第639章 旧院春风(第1页)

一老槐树的枝桠又抽出了新芽,嫩得能掐出水来。陈敬之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手里摩挲着一只掉了釉的瓷碗。碗沿磕出了一道浅浅的缺口,像极了他眼角的皱纹。阳光透过槐树叶的缝隙,落在碗底的青花上,那朵缠枝莲,还是当年母亲亲手画上去的。墙根下的迎春花,开得热热闹闹,金黄金黄的一片,像撒了满地的碎金子。风一吹,花瓣簌簌往下落,沾了他的裤脚。他想起十七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春日。那天的阳光比今日还要暖,风里带着青草和泥土的芬芳。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录取通知书,一路小跑着冲进院子,喊着:“娘!娘!我考上省城的高中了!”母亲正蹲在灶台前烧火,听见他的声音,慌忙站起身,围裙上还沾着柴灰。她接过录取通知书,手微微发抖,看了一遍又一遍,眼里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地掉在纸上。“好,好,我的儿出息了。”母亲哽咽着,伸手抹了抹眼泪,又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晚上娘给你煮鸡蛋吃。”那晚的鸡蛋,香得他连壳都想咽下去。父亲坐在一旁,闷头抽着旱烟,烟雾缭绕里,他看见父亲的嘴角,偷偷往上扬了扬。那时候的陈敬之,是十里八乡的骄傲。他是村里第一个考上省城高中的孩子,人人都说,这娃将来肯定有大出息,能当大官,能挣大钱。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他揣着母亲攒了半辈子的积蓄,揣着一家人的希望,踏进了省城的校门。省城的一切,都让他眼花缭乱。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穿着时髦的姑娘,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可以这么大。他拼命地读书,比在村里的时候还要拼命。天不亮就起床背书,深夜还在路灯下刷题。他不敢浪费一分一秒,他怕自己跟不上,怕辜负了父母的期望。他的成绩,始终名列前茅。老师喜欢他,同学羡慕他。可他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没有朋友。别的同学聚在一起讨论电影,讨论明星,讨论新出的自行车,他插不上话。他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吃着最便宜的咸菜馒头,和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变得敏感自卑。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他想,等他考上大学,等他出人头地,他就能拥有一切。二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他遇见了林晚意。林晚意是班里的转学生,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像一朵亭亭玉立的栀子花。她的笑,很甜,像夏天的西瓜,清爽又解渴。她是第一个主动和他说话的女生。那天,他又一个人坐在操场的角落里啃馒头。林晚意拿着一瓶汽水,走到他面前,笑着说:“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他愣了一下,慌忙点了点头。林晚意坐在他身边,拧开汽水瓶,递给他:“天这么热,喝点汽水吧。”他摆摆手,红着脸说:“不用,我不渴。”林晚意却不由分说地把汽水塞进他手里:“拿着吧,没事的。”汽水的气泡,在舌尖炸开,甜丝丝的,带着一股橘子的清香。他第一次喝汽水,原来这么好喝。那天,他们聊了很久。林晚意跟他讲她以前的学校,讲她喜欢的作家,讲她的梦想。她说,她想当一名记者,走遍大江南北,记录下世间的美好。他静静地听着,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从那以后,他们成了朋友。林晚意会给他带早餐,会和他一起讨论题目,会在他难过的时候,讲笑话逗他开心。她像一道光,照亮了他灰暗的青春。他开始变得开朗起来,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他偷偷地喜欢上了林晚意。他喜欢看她笑的样子,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喜欢和她一起走在放学的路上,哪怕只是沉默着,也觉得很幸福。他想,等他考上大学,等他有了出息,他就向她表白。高考结束那天,他鼓起勇气,约林晚意在学校的槐树下见面。他手里攥着一封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的情书,心里像揣了一只兔子,怦怦直跳。槐花开得正盛,雪白的花瓣,落在他的肩头。林晚意来了,依旧穿着那条白色的连衣裙,笑着朝他走来。“敬之,找我有事吗?”他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盛满了星光。他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却堵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最后,他只是把情书塞进口袋,笑着说:“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打算报考哪所大学。”林晚意歪着头,想了想,说:“我想考北京的大学,那里有最好的新闻系。”他点了点头:“挺好的,祝你成功。”那天,他们聊了很多,却始终没有提起那句喜欢。后来,他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学的是金融。林晚意也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学的是新闻。,!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却很少见面。他忙着学习,忙着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忙着考各种各样的证书。他想,等他毕业,等他找到一份好工作,他就能给林晚意一个安稳的未来。他偶尔会给林晚意打电话,问问她的近况。林晚意总是笑着说,她很好,在忙着写稿子,忙着采访。他听着她的声音,心里既开心,又失落。他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三大学毕业那年,他拒绝了家里让他回老家的建议,留在了北京。他进了一家外企,从最底层的实习生做起。每天加班到深夜,挤着最后一班地铁回家,住在狭小的出租屋里,吃着泡面。他很累,却不敢停下来。他看着身边的同事,一个个买了房,买了车,娶了漂亮的媳妇。他心里的那股劲,更足了。他要挣更多的钱,要爬得更高。他开始变得圆滑,变得世故。他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应酬,学会了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他的职位越来越高,薪水越来越多。他买了房,买了车,成了别人口中的“成功人士”。可他却觉得,心里越来越空。他很少回家,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去待几天。父母的头发,越来越白了,背,越来越驼了。他们看着他,眼里满是欣慰,却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母亲总是说:“儿啊,别太累了,钱是挣不完的。”他总是笑着说:“娘,我没事,我还年轻,能拼。”他不知道,他所谓的拼搏,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偶尔会想起林晚意。听说,林晚意成了一名优秀的记者,走遍了大江南北,写了很多有影响力的报道。听说,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同行。他心里,泛起一丝酸涩。他拿出当年那封没有送出去的情书,纸张已经泛黄,字迹也有些模糊。他看着上面的话,笑着笑着,就哭了。原来,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一辈子。三十岁那年,他结了婚。妻子是父母介绍的,温柔贤惠,知书达理。他们的婚礼办得很盛大,来了很多人,人人都羡慕他,娶了一个好媳妇,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里,缺了一块。他和妻子相敬如宾,却很少有心动的感觉。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过日子,却像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他依旧忙着工作,忙着应酬。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妻子总是默默地等他,给他留一盏灯,给他热一碗汤。他看着妻子疲惫的眼神,心里,涌起一丝愧疚。他想,或许,这就是生活。四四十岁那年,父亲去世了。他赶回老家的时候,父亲已经咽了气。母亲坐在床边,哭得撕心裂肺。他跪在父亲的灵前,看着父亲的遗像,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地掉在地上。父亲的手,还是那么粗糙,带着常年劳作的痕迹。他想起小时候,父亲牵着他的手,走过田埂,走过村口的老槐树。他想起父亲第一次送他去省城,站在车站,看着他的背影,久久不肯离去。他忽然发现,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好好看过父亲了。父亲的葬礼上,来了很多人。村里的老人们,拉着他的手,说着父亲生前的事。说父亲总是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等他,说父亲总是跟别人炫耀,他的儿子有出息,在北京当大官。他的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办完父亲的葬礼,他留在老家,陪了母亲一段时间。他每天陪着母亲,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晒晒太阳,聊聊天。院子里的老槐树,还是那么茂盛。墙根下的迎春花,依旧开得热热闹闹。母亲看着他,忽然说:“儿啊,你还记得吗?你小时候,最喜欢爬这棵老槐树,掏鸟窝,摘槐花。”他点了点头,眼里泛起了泪光。是啊,他怎么会不记得。小时候的他,总喜欢爬到老槐树上,坐在枝桠上,看着远方。那时候的天,很蓝,云很白。那时候的他,心里没有那么多的欲望,没有那么多的烦恼。那时候的他,拥有全世界。“那时候多好啊。”母亲叹了口气,“你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帮我烧火,帮你爹种地。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吃着晚饭,聊着天。”他看着母亲的白发,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悔意。他这些年,拼命地追求功名利禄,以为拥有了这些,就拥有了幸福。可他却忘了,幸福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在一起。他想起十七岁那年,拿着录取通知书冲进院子的自己。那时候的他,眼里有光,心里有梦。那时候的他,以为考上大学,就能拥有一切。可他现在才明白,他一生追求的东西,其实一开始就拥有了。拥有父母的爱,拥有简单的快乐,拥有那段无忧无虑的青春。,!五父亲去世后,他辞掉了北京的工作,带着妻子,回到了老家。他把城里的房子和车子都卖了,在村里盖了一栋小洋楼。他想,好好陪陪母亲,好好过过日子。妻子没有反对,只是笑着说:“只要和你在一起,在哪里都好。”他看着妻子的眼睛,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他开始学着种地,学着种菜,学着养鸡养鸭。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的皮肤,被晒得黝黑,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可他却觉得,浑身充满了力气。他陪着母亲,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看着老槐树的枝桠,抽出新芽。看着墙根下的迎春花,开了又落。母亲的脸上,笑容越来越多了。偶尔,他会去村口的小卖部,买一瓶橘子汽水。汽水的味道,和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模一样。他会想起林晚意。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笑得那么甜。他不再遗憾了。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错过了。重要的是,珍惜眼前的人,珍惜眼前的生活。五十岁那年的春天,老槐树的花开得格外茂盛。雪白的花瓣,飘满了整个院子。他坐在石凳上,手里拿着那只掉了釉的瓷碗。妻子端着一碗刚煮好的鸡蛋,走了过来,放在他面前。“趁热吃吧。”他抬起头,看着妻子温柔的笑脸,心里,充满了幸福。母亲坐在一旁,晒着太阳,嘴里哼着小时候的童谣。阳光暖暖地洒在身上,风里带着槐花的清香。他忽然想起一句诗:春风若有怜花意,可否许我再少年。他笑了笑。其实,少年与否,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一生追求的东西,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到头来,不过是过眼云烟。而那些他一开始就拥有的东西,父母的爱,妻子的陪伴,院子里的老槐树,墙根下的迎春花,才是最珍贵的。春风拂过,槐花瓣簌簌落下,沾了他的肩头。他拿起一个鸡蛋,剥开壳,咬了一口。还是小时候的味道,香得让人想哭。他看着院子里的一切,看着母亲和妻子的笑脸,心里,忽然充满了感激。感谢春风,感谢岁月,感谢那些失去的,和拥有的。他想,这样的日子,真好。六又过了很多年。母亲也走了。他和妻子,守着这座院子,守着这棵老槐树。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背,都驼了。每天清晨,他依旧会牵着妻子的手,在村里的小路上散步。看着朝阳升起,看着夕阳落下。偶尔,村里的孩子们会跑到院子里来,围着老槐树,叽叽喳喳地闹着。他会笑着给孩子们摘槐花,给他们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讲他十七岁那年,拿着录取通知书冲进院子的样子。讲他十八岁那年,在槐树下,遇见了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里闪着光。妻子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春风又吹过,老槐树的枝桠,又抽出了新芽。他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平静而安宁。他终于明白,人生最幸福的事,不是拥有多少财富,不是爬得多高的位置。而是,你爱的人,都在你身边。你拥有的,都是你最珍贵的。春风若有怜花意,可否许我再少年。不必了。他的少年,留在了十七岁的那个春日,留在了老槐树的花香里,留在了母亲煮的鸡蛋里。而他的现在,有妻子的陪伴,有院子的温暖,有岁月的静好。这,就够了。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半边天。他牵着妻子的手,慢慢地走回院子。老槐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墙根下的迎春花,又开了,金黄金黄的一片,像撒了满地的碎金子。:()银河系的夏天

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