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魏公公,这是『窥远筒。通过它,可以看清三百步外的目標,如在眼前。”
魏永昌的眉毛又挑了一下。
“三百步外,如在前眼?”
“是。”
魏永昌沉默了片刻。然后他伸出手,从陈七手中接过了“破军”。
他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手指在瞄准镜的铜筒上轻轻敲了敲,又摸了摸核桃木的枪托,最后把枪托抵在自己的肩窝里——动作出乎意料地標准,显然不是第一次摸火器。
“怎么用?”他问。
陈七站起来,走到魏永昌身旁,指点了击锤、扳机、装填的位置和方法。魏永昌听得很认真,不时点头。
“试过了吗?”他问。
“试过了。三百步外,命中红心。”
“三百步……”魏永昌沉吟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举动——
他站起来,拎著枪,大步走出了正堂,来到了院子里。
“立靶。”他简短地命令。
亲卫们动作极快,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在三百步外立了一块靶子。
魏永昌亲自装填——他拒绝让陈七帮忙——笨拙地把铅弹从枪口塞进去,用通条压实,套上火帽,扳起击锤。
然后他趴到了地上。
一个权倾朝野的司礼监掌印太监,穿著大红色的蟒袍,趴在泥地上,右眼凑近一个铜筒,瞄准三百步外的靶子。
这个画面,在场的所有人都记了一辈子。
魏永昌扣动了扳机。
啪——轰!
后坐力让他的肩膀猛地一震,他闷哼了一声,但枪握得很稳。硝烟散去后,他抬起头,看向远处的靶子。
亲卫跑过去检查,然后跑回来,单膝跪地:
“稟公公!正中红心!”
院子里安静了整整五秒钟。
然后魏永昌笑了。
那是一种真正的、发自內心的笑,不是三天前那种阴冷的、猫逗老鼠的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和善。
“好。”他说。
就一个字。
但他把这个字说得很重,很慢,像一块石头投进了深潭里,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他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蟒袍上的土,把枪递还给陈七。
“你叫什么名字?”
“陈七。”
“陈七……”魏永昌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像是在品尝它的味道,“你不是匠师?”
“回魏公公,学徒。”
“学徒?”魏永昌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一个学徒,三天时间,造出了三百步外命中红心的火器?”
这个问题很危险。
陈七知道,他不能说是自己的本事——一个学徒突然拥有超越整个时代的知识和技能,在这个年代,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妖孽,要么是妖术。
他早就准备好了答案。
“回魏公公,小人不敢居功。”他的声音恭顺而平稳,“这『破军銃的製法,是小人从一个游方道人那里学来的。六年前小人逃荒到京城,饿倒在路边,一个道人给了小人一碗粥,又给了小人一本书,说此书中有『神机之术,日后或有用处。小人当时不识字,只当是一本普通的书,后来在营办处学了些字,翻开一看,里面画的正是这种火器的图样。”